关于协助推荐2009年度美国“关键语言教师项目”人选的函
- Tags: Counts:141 次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:
根据美国国务院教育文化局的要求,我办将向美国 “关键语言教师项目”推荐16名汉语教师于2009年7月赴美中、小学任教,现请你厅(委)协助推荐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申请人条件
1、中国公民;
2、中、小学正式在编教师;
3、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位;
4、具有5年及以上在中小学从事英语或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经验;
5、有较好的英语综合能力,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会话,要求发音标准、清晰;
6、普通话发音标准、清晰。
二、申请程序
1、申请人登录国家汉办网站www.hanban.org并下载申请表及其它文件,按要求填写及准备相关材料,交所在单位审批;
2、申请人所在单位将教师申请材料(原件1份,复印件4份,复印件不含推荐表)送交本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教育厅(委)国际交流与合作处;
3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委)将审核后的教师材料在3月30日前(以邮戳为准)统一邮寄到国家汉办师资处。
三、项目时间安排:
1、报名时间:1月中旬-3月30日
2、公布40位面试人员名单:5 月中旬
3、在北京参加面试时间:5月下旬
4、公布16名录取教师名单:6月中旬
5、出国前培训:7月下旬
四、教师任期:一学年(10-11个月)
五、教师待遇:
1、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费用;
2、提供满足教师在美国生活、住房所需要的生活费;
3、在美国任教期间的医疗保险;
4、在美国参加培训及外语教师会议的经费;
5、不支持参与项目的教师家属和子女赴美。
六、联系方式:
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 国家汉办师资处
邮政编码:100088
联系人:刘羽
电 话:010-58595995
传 真:010-58595904

